大额现金管理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 浙江省、深圳市开展试点
2020-06-12 14:58:44
近日,央行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》,通知明确,自2020年7月起,河北省开展试点;自10月起,浙江省、深圳市开展试点。
文章来源:http://caijing.donews.net.cn/stock/2020/6/17/779591.htm
Copyright © 2024 财经资讯网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近日,央行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》,通知明确,自2020年7月起,河北省开展试点;自10月起,浙江省、深圳市开展试点。